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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培养
汉语言文学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特殊教育专业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对外汉语专业
 
   

 

特殊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远大理想和良好思想道德,富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能在教育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从事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的教学、理论研究、心理咨询和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培养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基本原理及基本精神;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自律谦让、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文化、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
2.掌握本专业必需的较宽和较系统的基础科学知识、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以及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知识和相关学科的知识,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国际知识,了解科技发展新动向。
3.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掌握独立获取、消化和应用新知识的能力和方法,具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能力和适应相邻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社会调查、教育设计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为终身学习和工作提供健康保障。
5.本专业学生主要按特殊教育方向培养,学生主要学习特殊教育方面和应用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进行实际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和心理咨询工作的能力,并具有进行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主要课程:教育原理、普通心理学、儿童心理学、特殊教育导论、教育心理学、弱智儿童心理与教育、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视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特殊儿童教育诊断、特殊儿童康复与训练、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行为矫正、中国盲文、中国手语等。

四、专业特色

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教学和科研、管理和残疾康复三位一体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教学模式,充分体现理论教学与为残疾人服务相结合的办学特色,努力把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成为吉林省特教师资培养培训中心和特教教研科研基地。
特殊教育专业是吉林、黑龙江两省唯一的本科特殊教育专业,这为专业的发展,提供了比较广阔的空间。我校有全国第一所残疾人高等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院。这为我专业提供了天然的实习基地。

五、修业年限:四年

六、学位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七、毕业合格标准:
1.具有良好的思想身体素质,符合学校规定的德育和体育标准。
2.通过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总学分达到186+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52学分,实践教学3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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